一、
解除房屋抵押需要什么材料
解除房屋抵押需要以下材料:
1.注銷登記申請書(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記協(xié)議(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3.銀行授權委托書(已加蓋銀行或抵押權人公章);
4.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5.他項權利證原件;
6.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不同地區(qū)或有不同政策,詳情請咨詢當?shù)夭粍赢a中心。
二、
解除房屋抵押流程
,房屋如果是抵押給了銀行的,解除抵押的流程為:
1.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前提下,到貸款機構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以及《貸款結清證明》。
2.到在房產所在區(qū)、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登記。
根據(jù)《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抵押合同發(fā)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
三、
怎么處理拆遷抵押房屋糾紛
處理拆遷抵押房屋糾紛的方式是:
1.采用貨幣補償?shù)姆绞讲僮?,應當先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協(xié)商重新設立抵押權或者先償還債務,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權消失,被拆遷人方能向拆遷人領取補償金;
2.采用產權調換方式的操作,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就產權調換后的房屋作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簽訂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