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性用工就是勞務關系嗎(臨時工簽勞動合同有效嗎)
2023-05-19 08:16:27 | 來源:法務網 | 編輯: |
2023-05-19 08:16:27 | 來源:法務網 | 編輯: |
臨時性用工就是勞務關系嗎?
不是勞務關系。臨時工是屬于勞動關系的。臨時工,多是針對企業(yè)招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jié)性用工而言,按照現行勞動法規(guī),同樣應簽訂相應期限的勞動合同,明確法律賦予的權利義務,其合法權益同樣應受法律保障。臨時工雖然工作的時間較短,但是自其工作之日起就已與工人單位建立起了具有人身附屬性的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臨時工簽勞動合同有效嗎?
臨時工簽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