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在留資格”是什么?
“在留資格”是日本法務省頒發(fā)的允許入境的許可證。申請人不屬于在日本短期停留,而是需要在日本停留三個月以上的人員都需要申請“在留資格”。入管局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符合入境標準的,才會發(fā)放“在留資格”。
如果辦理留學赴日簽證,首先在學校同意接收你之后,需要準備一整套完整的材料,遞交到日本的入管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俗稱“反簽證”。反簽證通常由所報讀的學校代為申請。
“在留資格”審理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左右,有效期為三個月。也就是說申請人必須在“在留資格”簽發(fā)之日起三個月內申請入境簽證,否則,“在留資格”失效。申請人拿到“在留資格”后,方可申請赴日簽證。
日本留學“在留資格”申請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必須留意在留期間
辦理一次申請可獲得的在留期間,“留學”資格為2年或1年,“就學”資格為1年或6個月。因此,在留期間到期后仍希望繼續(xù)逗留時,必須辦理在留期間的延長或在留資格的變更手續(xù)。
2、應盡早辦理申請手續(xù)
如果因沒有辦理在留期間的延長或在留資格的變更手續(xù)而導致過期的話,即使自己不是有意的,也將被視為“非法逗留者”。在留期間的延長可以在到期的2個月前開始申請,所以應盡早辦理申請手續(xù)。最近,由學校代替本人集體辦理在留期間延長手續(xù)的作法已相當普遍,以致于越來越多的日語學校學生甚至不知道入國管理局的存在。在留手續(xù)本來是應由本人直接到入國管理局辦理的,所以希望各位掌握好自己的在留資格、在留期間和辦理手續(xù)的方法。
3、出席率很重要
若沒有因病等不得已的理由卻出席率不好的話,將被視為不專心學習,致使在留期間的延長和在留資格的變更遭到拒簽。即使有理由,但若沒有證明的材料也有可能被拒簽。而且一旦被拒簽,則很難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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